求"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演讲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00:13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一向十分重视。1956年国务院成立了以陈毅副总理为主任的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并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7年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同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2010年以前在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的目标;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从此走上法制轨道。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一个民族的崛起,除了经济的强盛外,更重要的是文化的繁荣。中华民族历尽沧桑,仍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文化的薪火相传居功厥伟。文化不绝,民族就不灭。语言文字是国家重要的、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逐渐走进人们视野的背景下,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2007年年初提出了“把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并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确定为第十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在协调人类生产和生活方面具有基础作用。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从南方到北方,从沿海到边疆,从城市到农村,人员流动、商品流动和信息流通的范围越来越广,推广普通话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突出。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的加快,社会交际急遽扩大并更加频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语言文字发挥维持社会高效协调运转的功能,需要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为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做好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普及工作,对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